回转窑燃烧器点火操作注意事项
1点火
1.1 一次风机
启动一次风机,并检查出口压力。
1.2 点火
1.2.1 手动点火
启动点火火炬或使用人工点火火炬仰至燃烧器端部 ,确认火炬能产生足够大而且稳定的火焰,坚持“火等气” 点火原则。
1.2.2 点火
若采用自动点火装置,先接通回转窑烧嘴点火器电源,并打开点火器点火旋钮,启动燃气阀,即可点燃燃气。
1.2.3 点火成功
通过控制轴向风和旋流风通道的手动蝶阀阀门开度, 来稳定火焰(增加旋流风阀门的开度),熄灭点火火炬。
1.2.4 点火失败
如果点火失败,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助燃空气阀门,将炉内未燃气排除干净,否则不得再次点火,以免发生爆膛事故。
1.2.5 记录以下数据
¬ 各通道空气压力
¬ 阀门开启位置
¬ 燃气/燃煤/燃油压力等
这些数据在以后的点火操作中会用到的。
2在运行中调节火焰形状
一旦回转窑燃烧器的运行完全稳定, 通过调整轴向风和旋流风通道出口截面调整火焰形状到稳定状态,调整需要分阶段地进行,避免在24小时内连续调整几次。
3 调节温度
3.1.1 手动调节
炉温通过燃气阀和空气蝶阀来调整。利用助燃空气阀门调整回转窑燃烧器的空气供应量。如炉温不够时,先开大燃气阀门,再调节助燃空气阀门;如炉温过高对应先关小空气阀门,再调节燃气阀门。
3.1.2 自动调节
当采用自动调节时,炉温调节系统的执行机构直接控制燃气调节阀。急剧增加或减小空气量,都会导致燃烧不稳定甚至熄火,所以对燃气和空气的调节量不能过大,分几次反复操作。
3.1.3通过观察火焰的颜色来判断燃气和空气混合比例是否合适,一般火焰颜色以蓝紫色为好。还可根据燃烧声音和烟气气味来判断,空气量过少,则燃烧声音低、并有怪气味;相反,若空气量过多,则会发出很高的轰鸣的噪音。
3.1.4手动或自动调节烟道闸板,以保持正常的炉膛压力。
3.1.5多通道燃烧器的设计工况为:
燃气压力>150mmH20,助燃空气压力>170mmH20。如果实际使用条件,与设计不符,则需要加以调节和修整,如果二者相差太大应该咨询德斯特公司技术人员或建议我公司专门设计(微信同步):15713691937。
l 在燃烧区域内的温度
l 二次风温度
l 烟室的温度
l 窑出口处的O2和CO
l 冷却器出口处二次风的分配
l 熟料和生料的质量
l 窑筒体温度(扫描仪)
对应轴向风/旋流风出口截面的调整如下:
l 增加火焰长度 → 减少旋流风
l 增加火焰宽度 → 减少轴向风
l 减小火焰 → 减少轴向风和旋流风
各通道截面的减少可通过断续地后移各层通道大约5mm-10mm来实现。
标准调节:一次风量总量为6% - 8%时,轴向风和旋流风的比例分配为50:50, 可获得正常火焰。
为保证燃回转窑烧器的冷却,要有轴向风。 与理论需要的燃烧空气比较,旋流风量大约需要一次风量的1. 5 %。
如果旋流风量不足, 也许会损坏回转窑燃烧器末端的强度, 有时会损坏外套管。 注意:对于煤粉/燃油燃烧器或天然气回转窑燃烧器,需要在燃烧煤粉时做调整。这些调整可以保留下来,在燃油或燃气时的火焰调节可以通过调节液态燃料或燃气端部的喷嘴来实现。 如果结圈了,不要改变轴向风/旋流风的分配比例, 而要改变燃烧器深入窑里的长度。
4 停用
4.1.1 燃烧器停止时先关闭燃料阀门,再关闭助燃空气阀门然后停机运转,切不可颠倒。若高温回转窑炉停火时,为了保护燃烧器端部,可适当延长助燃风通风时间。
4.1.2 窑炉在生产时,万一因突发事故或操作不当而熄火时,应迅速关闭所有燃气阀门,待完全排除未燃燃气后,再按规定程序点火。
4.2 维修
1)燃烧器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以保证回转窑燃烧器的良好性能;
2)燃烧器使用时间达1/3设计寿命时,应检查其密封性;
3)燃烧器在拆卸维修后,重新安装时应注意密封。